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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零碳园区建设方案》:2027年建成15个省级园区
7月17日,山东省发改委、工信部、能源局联合印发《山东省零碳园区建设方案》。方案提出:以就地、就近消纳为原则,发展 “源网荷储” 一体化项目,推进园区绿电按新能源就地就近消纳、绿电交易等模式规模化发展;发展新能源就地消纳模式,应用先进电网技术,配置储能等调节性资源,优化配电网网架结构,建设新型增量配网、智能微网,提升园区配电网负荷承载力和运行灵活性。 该方案标志着山东迈入探索零碳园区建设的关键一步。 关于印发《山东省零碳园区建设方案》的通知 鲁发改环资〔2025〕512号 各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有关市能源局: 现将《山东省零碳园区建设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合力推进我省零碳园区建设工作。省发展改革委负责统筹推进零碳园区建设,持续深化相关领域改革创新,在试点探索、项目建设、资金安排等方面对零碳园区建设给予积极支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负责指导各市推进工业园区低碳化改造,推动具备条件的工业园区建设零碳园区。省能源局负责指导各市加强零碳园区绿色能源供给体系建设和改革创新,推动园区供用能模式变革。各市发展改革委要会同工业和信息化、能源主管等部门结合实际抓好工作落实。 附件1:山东省零碳园区建设方案.pdf 附件2:山东省零碳园区建设基本条件.pdf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山东省能源局 2025年7月16日 具体附件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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